《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福建省2008~2012年建设规划》通过水利部专家审查

点击:1776 发表时间:2008-03-24

 

2008年3月2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福建省2008-2012年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会,会议邀请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北京林业大学等相关单位的水土保持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与会专家在听取《规划》编制单位和省水利厅吴章云副厅长就《规划》初审意见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福建省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实际,重点对项目区选择、规划目标与规模、防治措施及其布局、进度安排、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了技术评审。专家组经质询答疑、审查讨论,认为《规划》的实施不但可以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为红壤及紫色土流失区大面积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累经验,而且对加快我省中央苏区县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通过《规划》审查。(省水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