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同志们:
今天,由省厅组织召开的全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工作座谈会,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年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全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2012年)规划实施工作。这是水利部、财政部首次把我省的八个县列入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题明确,开的很及时。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管理措施的预期目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实施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责任感
第一,要充分认识我省西部地区水土流失的严重危害和治理水土流失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这次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2012年)规划实施的八个县处于我省三江(闽江、九龙江、汀江)上游的西部地区,是以农业为主经济欠发达的原中央苏区县。由于自然、社会和历史的原因,这些区域始终是我省的严重水土流失区之一。根据2005年遥感普查和水土流失调查数据,八个县的水土流失面积283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特点为分布面广、分散,呈点状不连续性,以林地水土流失为主。严重的水土流失一直困扰着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阻碍了当地及下游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是造成了河道淤积,河床抬高,影响河道的行洪安全和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二是造成了表土流失,地力衰退,地表的裸露,导致植被恢复难度加大,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三是水土流失而引发和加剧了的旱、涝等次生灾害。同时,严重的水土流失也给我省“三江”下游地区防洪安全产生不利影响。从项目区内土壤侵蚀类型分析看,区内土壤侵蚀类型多样,既有土壤侵蚀严重崩岗、泥石流,又有治理难度大紫色土、林下水土流失和矿山、山地开发造成的严重的水土流失。从水利部、财政部下达任务看,未来五年在八个项目区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4平方公里,每年大约治理面积250平方公里左右。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繁重而又艰巨,水土保持工作任重而道远。要深刻认识到治理水土流失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实践中,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经济与生态、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生态安全放在首位,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维护好自然生态平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良好的生态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项目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第二,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对促进当地生态建设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我省西部地区的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2000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制定了生态省建设规划,2003年开始连续多年把以长汀为重点的“千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水土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的治理经验。为进一步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我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的更大支持,去年省政府分别具函水利部、财政部,请求将我省中央苏区县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苏区县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受到水利部领导的高度关注,鄂竟平副部长、刘震司长及有关方面院士、专家多次到实地考察。这次水利部、财政部首次把我省的八个县列入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其基本立足点就是围绕该区域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水土保持工程、生物、耕作等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现有的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出现新的水土流失,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各项目县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是促进当地生态建设的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真抓实干,勇于探索,务求实效,确保规划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要求,从项目县水土流失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为目标,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的工作方针,扎实有效地推进我省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一要进一步创新治理思路。各地要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不断创新治理思路,探索治理模式。重点工程的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生态修复和其他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在防治的方略上,坚持治理与监督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预防监督工作,有效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在项目的宏观布局上,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突出特色、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塑造精品”的要求,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努力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成水土保持的精品示范工程。在工作内容上,要不断拓宽治理工作领域,把防治水源地上游的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内容统筹规划,把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二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长期实践证明,水土流失治理必须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生物、农业耕作等综合措施,协调好人口、资源、环境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好生态与经济的关系,才能取得成效。要紧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科学合理地利用水土资源,发挥水土保持的整体防护功能。要坚持改善生态环境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以科学利用水土资源、发展经济为目的。陡坡地要以退耕还林还草、封禁治理为主,缓坡地区重点是搞好坡改梯、坡面水系工程,实现水土综合整治和水土资源合理配置。要加强支流、沟道的综合整治,以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各地在项目区建设中,要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集经济、生态、休闲观光、自然修复、高科技示范园区为一体的示范精品小流域。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实践表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能否顺利推进,治理成果能否巩固,关键在于能否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关键是要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有机结合起来。要从当地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急迫的地方着手抓起,把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注意处理好生态建设与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农民增产增收的关系。要着眼于生态建设与保护,必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上。比如制定规划时就应当征求群众的意见,采取群众愿意接受的措施,搞好以坡改梯和坡面水系建设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人畜饮水、集雨节灌、沼气池等工程建设。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畜牧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特色旅游业,真正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路,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要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功能。从近年来我省各地实践证明,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对促进植被恢复,增加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功能,是尊重自然规律,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现实选择。希望项目县的水利、水保部门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在做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封育治理的工作力度,有效控制人为破坏和对自然的侵害,减少对自然的过度干扰和索取。当前要抓住和把握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有利于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与保护的良好时机,在搞好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采取沼气开发、封育保护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
五要创新机制,力大社会参与力度。水土保持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事业,既需要政府的推动,更需要市场机制的调节。要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发挥中央投资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建立国家、地方、群众和社会力量共同投入治理水土流失的机制。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继续推行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治理开发机制,允许治理开发成果继承、转让,让治理开发者放心大胆投资治理水土流失。对各种治理开发主体要一视同仁,鼓励支持大户治理,凡是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只要符合列入国家或地方重点治理计划条件的,都应当享受同等待遇,给予治理经费补助。同时,要为投资者创造条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的治理与开发。各地要大胆探索实行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直补农民的管理模式,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工程的建设,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水土保持治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确保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取得实效
5月8日,国家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了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2012年规划》,项目区包括宁化、长汀、清流、连城、上杭、永定、建宁、平和等八个县。未来五年我省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将按照国家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规划》有序推进。为做好工程建设,着重强调加强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前期工作管理。前期工作是项目实施和工程建设的基础环节。必须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质量。一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质量。组织技术审查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把审查审批关,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论证,对不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项目前期设计报告,不得通过审查审批。二要把群众投劳承诺、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方案作为前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投劳承诺不符合有关规定、投劳和管护责任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立项。三要确保规划的权威性。未来五年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要以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凡是规划中没有体现的小流域一般不予安排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项目前期工作必须按规定执行,初步设计未经审批,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四要规范和加强设计市场管理,加强设计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设计市场秩序,建立起业绩登记、考核和设计资质登记制度。工程设计必须要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五要加强规划设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了解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划设计人员必须深入现场进行查勘,取得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在进行工程措施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因地制宜地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水土保持工程。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一是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重点是项目责任主体制、工程建设监理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群众投劳承诺制、工程建设公示制和产权确认等制度。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承建单位必须由建设单位通过市场机制择优选择,不能由主管部门指定。有条件的投资规模较大的单项工程实行招标投标,招投标的方式应考虑水土保持工程的特殊性,可以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等方式。要加强制度建设,厅制定的《福建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工程建设主要管理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今后将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推行,达到落实责任,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加强与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的目的。二是项目县的水利水保部门作为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程序规定要求做好项目审批立项和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杜绝“人情工程”、“条子工程”。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责,建立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配足骨干技术力量,加强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各有关设区市水利部门也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要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职责。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要建立验收责任制,谁负责验收,谁对验收结论负责。检查验收工作要切实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情况出现,真正查找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只有通过严格的检查验收,才能把工程真正建好、管好。同时要建立项目实施的奖罚机制。
(三)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管理和使用好国家试点工程建设资金是项目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水土保持工程点多面广,资金管理难度大。各级水利水保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资金管理工作,把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作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国家有限资金用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上来,用出效益来,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资金管理重在制度,要从制度入手,落实工程建设公示制、监理制、报账制等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严格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坚持专账、专人管理。各地要积极争取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设管理费、前期工作经费,避免资金违规使用。要把资金管理情况作为工程检查验收的重点,加强监管,防止资金挤占、截留、挪用。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今后凡是资金使用出问题的地方,将上报水利部取消其项目县的资格。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千家万户,不仅是技术性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政策性强,没有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很难顺利实施。一是项目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各级水保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协调解决和处理工程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土地调整、组织群众投劳参与等问题,二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搞好协调配合工作,特别要统筹好退耕还林、“六千”水利、农村能源、生态移民等相关生态建设项目,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三是各项目县要根据下达的规划任务,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体现效益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安排未来五年的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并根据有关农村用工政策,组织项目区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产权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宣传,使项目区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要结合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工程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不仅要宣传好的典型,还要敢于暴露问题。同时要在重点工程区树立永久性宣传标志碑,主要交通道路上要有水土保持宣传标语,以形成浓厚的水土保持宣传氛围,为重点工程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同志们,这次会议标志着我省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正式拉开了序幕。这里凝聚着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凝聚着水土保持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也寄托着项目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把工程建成一个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益的示范工程,为全面推进我省西部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打好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