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至11月底,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规”)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这次检查是对去年执法检查的后续跟踪,重点是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规”的五条建设意见及重点督办的五个案件的整改落实。检查组分赴泉州、龙岩、宁德及所辖的6个县(市)19个水土保持治理点开展检查;还召开了会议,听取了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林业厅、环保局、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等9个部门关于“一法一规”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30日审议并通过了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我省水土保持“一法一规”执法检查整改取得较大成效:一是重视水土保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和投入;二是重视规划编制,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三是重视科学治理,努力探索水土保持新路子;四是重视执法监督,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五是重视跟踪督办,典型案例整改落实情况良好;六是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并对我省今后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省水保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