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至26日,由长汀县人大副主任任组长,5名专职常委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三个乡镇、四个县直单位、三个工业开发区的《水保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个别走访、实地察看的方式对《水保法》的学习、宣传情况,贯彻实施的成效、经验及存在问题,城市绿化及城区重要水源地保护情况,工业开发区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情况,水土保持治理机制的建立完善及水保资金的筹措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这是自《水保法》颁布以来我县首次将工业开发区列入检查范围,这将对开发区领导提高水保意识,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督促落实水保规划起到积极意义。 (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