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大开展《水保法》执法检查

点击:425 发表时间:2009-05-24

     为了检查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情况,2009年5月19—20日新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了《水保法》执法检查工作。5月19日检查组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及水利局、环保局、矿管办、林业局、建设局、财政局、龙津河管委会等七个相关部门的汇报,5月20日检查组深入龙津河流域兰田矿区、天池塘矿区、重点工程龙厦高速铁路施工现场和2008年中央新增基建投资太保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区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对我区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主要体现在:一是我区水土流失面积呈下降趋势,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有创新;三是区政府将九龙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列入本届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能多方筹集资金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四是落实政府批准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规划有力度,积极开展了以龙津河流域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了龙岩中心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五是各部门既分工又协作,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我区水土保持工作中资金投入、人员机构、监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
 
                                                                    (新罗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