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全市设立13个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3个水土保持监督站,2个水土保持试验站,2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现有水土保持工作人员55人。自水土保持机构恢复以来全市共完成植物措施综合治理面积20.99万公顷。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面积8.1万公顷。
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997年三明市被水利部确认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城市”,经过三年的努力,2001年初,被水利部和财政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显著成绩,监督执法与当地政府110社会联动更是他们工作的一大特色,2002年5月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1997~2002年连续6年被省水土保持监督站评为全省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自1982年以来,三明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研工作,1988年获全国科技星火展览银奖一项,1989年获三明市政府星火一等奖1项,1991年获省农业厅技术推广三等奖1项,并在有关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98篇,其中,国家级科技期刊15篇,并出版专著1部。